福州欣瑞意实业有限公司:本委受理申请人王魁毅、罗庆飞与被申请人福州欣瑞意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、赔偿争议案件(榕开劳人仲案字(2025)第196号、第197号),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、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。本委定于2025年8月6日上午9点在本委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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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同步刊发报纸:《海峡都市报》